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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八號風講講「專業的」天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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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以往,打風落雨就知天文台幾咁「專業」。今日苗柏正面吹襲香港,天文台預料1730掛八號風球,至於何時作此預料,反正是約莫三四點吧,見到網友抱怨天文台下次可否預早三小時作「預料」。

一說天文台,我看市民內心各有「贊美」對吧。例如傳說中的世紀發明「李氏力場」,據聞護衛香港勞動市場多時,哈真是抵他們這堆人那麼高薪,真是多謝曬。

雖然天文台是下轄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但他們說甚麼掛不掛風球紅雨黑雨,是用他們的「專業」、各種反正他們說是及時先進精密高大上的系統,而並非用「經濟因素」作考慮。

這個台還真是夠「專業」,喂我好心你地啦,我還記得2016年5月10日有次早上7時35分掛紅色暴雨警告,十五分鐘後7時50分教育局宣佈停課。按他們所說及時先進精密高大上的系統,這肯定就是意外單一個別事件了吧!

為何我這麼有印象?因為有名街坊在接孩子上學的時候,前方被強風暴雨吹到了一些雜物,他們如果行快兩步,就會被傷及。

記得當時好像是新聞透視,天文台曾經辯解過,那些風球暴雨的警告,是要透過一籃子數據去發布。

你們這班台長主任,到底是堅離地、還是傲慢?之前港珠澳大橋醜聞路政署那些「技術官僚」又是這樣,恃住一句專業,不顧現實。

檢視天氣圖,今早11點已經知要吹正香港,即是死都要等到下午班的市民出門上班,才三四點講掛波?

民生無小事!

這些風球暴雨警告,當然不是有沒有風假的緣由,而是廣大市民的生命安全!
我姑且當你們不是網上流傳那種考慮「經濟因素 」出發,但你們看看!看看近年每逢打風落雨,那些打工仔返工、同學返學或掛波後要走要回家時,逼車逼人、險象環生。

我們強烈要求政府:重新檢討這些風球暴雨警告的發佈原則,以確切便民為主要考慮!


【啟德體育園】88億主場館體育活動水份勁 世界盃都有得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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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319億啟德體育園將於本周五提交財委會審議,經工務小組五次會議後,民政事務局提出「讓步」,將6,000萬提案誘因予落標者的數目由3個減至2個、將合約年期由25年縮短至15年、提高保證金金額及收入分成所獲的評分比例,但堅持採用單一招標、全私人的「設計、建造、營運」的 DBO 模式。

局方一直強調由私人營運,能帶來更高的效益,可吸引更多活動及收益。局方在回應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的文件指,斥資88億的主場館如由政府營運,使用率會接近大球場的13個活動日數目,較私人營運的30個活動日大幅減少,指私人機構在運作更具彈性,能快速回應市場。

翻查資料,這30個活動日的活動何來?局方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曾提到與體育相關的活動為16日,其中3日為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另外11日為音樂及文娛活動、3月日為社區活動。其中主場館擬舉辦的體育活動,詳細資料可見民政事務局2016年4月《就啟德體育園營運提供顧問諮詢服務持份者參與報告》(「持份者報告」),然而當中水份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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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告》潛在可遷入的十四項賽事,目前均有其他選址可供舉行,部份賽事的預期觀眾亦低至1,000人,僅佔主場館50,000個座位的2%。預計觀眾人數為1,000人的為馬術總會的兩項賽事,現時分別在亞洲博覽館及香港賽馬會上水雙魚河騎術中心舉行。此外足總的多項賽事,包括本地聯賽、亞洲盃賽及世界外圍賽等,目前則在旺角大球場及香港大球場舉行,欖球總會的七人欖球賽則每年在香港大球場舉行。

至於「潛在可以吸引舉行的新賽事例子」則水份更多,《報告》提到七個項目,當中包括亞洲盃及世界盃決賽週,而板球總會及田徑總會的國際板球賽事及亞洲田徑錦標賽,《報告》稱視乎主場館最終設計,但如草地面積不足或主場館不設田徑跑道則「難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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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體育專員楊德強,日前出席《城市論壇》,極力以今夏在本港舉行的巴克萊英超亞洲盃推銷啟德體育園。《報告》中的多項潛在遷入主場館的賽事,亦列舉多項「外隊賽」,不過當局卻絕口不提邀請外隊的成本。當局回覆朱凱廸的補充文件指並不知悉近年「外隊賽」的戲金資料,僅列舉入場人數及收入。不過根據傳媒報導,除卻英超亞洲盃由英超賽會主辦外,其他「外隊賽」賽事,球隊收取的戲金不菲,2013年英超球隊曼聯訪港,主辦方須支付2,800萬港元戲金,其中800萬由公帑盛事基金支付。今年原計劃邀請皇馬訪港慶回歸球賽,傳聞戲金高達400萬歐元(3,240萬港元),而2003年皇馬訪港時則收取逾2,000萬,當時足總獲政府「包底」。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足總邀請阿根廷國家隊來港,傳聞戲金逾1,500萬,計及其他支出後足總虧蝕逾1,100萬。

除卻體育項目外,局方力推主場館的理由,便是能舉辦演唱會。

不過有什麼演唱會能使用主場館?根據《報告》,娛樂業界中獲諮詢的香港演出業協會,的確要求一個可容納至少35,000名觀眾的主場館,不過業界提到若場館使用開合式天幕,在活動進行前或須花費大額電費為場館降溫,擔心影響場館的整體租用成本。其他持份者則認為容納10,000至15,000名觀眾的場館有需求,AEG Live 稱這類室內場館需求更大。

局方在回覆朱凱廸書面查詢中,並無引述任何預期能於主場館舉辦的演唱會,僅列舉了一系列在香港鄰近其他地區舉辦的大型演唱會,文件引述了過去三年中的五個例子:

  • 2017年4月Coldplay舉行的「Coldplay 2017亞洲巡迴演唱會」,在新加坡國家體育城(55,000個座位)、泰國曼加拉加曼加拉體育場(49,750個座位)、首爾奧林匹克主競技場(69,950個座位)、東京巨蛋(55,000個座位)
  • 2016年8月五月天在北京國家體育場(80,000個座位)「Just Rock It 2016」演唱會
  • 2016年2月 BIGBANG 在東京巨蛋演唱會;2015年8月林俊傑在高雄巨蛋(15,047個座位)的「時線:新地球世界巡迴演唱會」
  • 2014年12月周杰倫在新加坡國家體育城的「魔天倫」世界巡迴演唱會
  • 2014年10月 Mariah Carey 在新加坡國家體育城的演唱會

不過局方的回覆中同樣存在水份,例如將座位僅為15,047個的高雄巨蛋計算在內,而部份引述的演唱會其實亦有在香港舉行,例如五月天「Just Rock It 2016」在紅館舉行了十場演唱會、林俊傑「時線:新地球世界巡迴演唱會」在紅館舉行兩場個唱,而2014年的周杰倫亦在香港舉行舉行6場個唱。僅 Coldplay 及 Mariah Carey 並無將香港列為巡迴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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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煒光的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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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宮發言人」馮煒光近日三度發文,點名批評我不舉報民主派收受捐款涉貪,我在Facebook專頁雖然已回應,尤其指出馮曾任民主黨司庫,若政黨收捐款就要被舉報,馮煒光應早已受查。早前,梁振英以連續發文方式對付梁繼昌,我相信馮會照辦煮碗,喋喋不休,我不打算繼續糾纏,反而想和讀者分享馮煒光幾宗「逸事」。

2001年,我在民主黨認識他,之後間中在黨務會議見面。之後我離開民主黨,加入廉署,雙方未有接觸。但我一直留意民主黨的新聞,2010年10月26日《明報》題為《「超級區議員」有光環 富貴第二梯隊望出選 》的報道:「他(馮煒光)分析自己(參選超級區議會)的優勢在於「多金」,因為參與「超級區議員」的競選經費門檻十分高,動輒要500萬至600萬元,即使「慳慳地」加上黨的資助,候選人至少要自掏150萬方有足夠「彈藥」作宣傳。」我當時已覺搞笑,是我首次聽到有人以「錢多」為賣點(第二個是特朗普)。

2012年2月,馮煒光以「多金優勢」參與黨內初選,爭取出選超級議席,慘遭滑鐵盧,經區議員投票,馮在五名參選人中以最低票敗選。

2012年6月,馮煒光被傳媒揭發,向梁振英政府申請成為副局長,但馮一直不置可否,遭李永達狠批「賣黨求榮」。其後退黨,接受《壹週刊》訪問時反駁「身家好早過千萬」,並展示其銀行「黑卡」和其紅色保時捷,證明其「多金」。

其實,早在2004年,馮煒光曾撰文《民主黨應與支聯會分家》,結果遭司徒華撰文反擊,叫馮放下「包袱」,好走他的「青雲」之路。

華叔先見之明,充滿智慧,至於我對「多金」的馮煒光的評價,正如他的名句「三個字,不予置評」。

原文刊在am730

爭取颱風假機制,應否成為香港的政治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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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又一次,八號風球總是在返工後放工後懸掛;風後落狗屎,紅雨黑雨卻遲遲未生效。

但每次怨聲載道後,大家繼續開李氏力場玩笑,繼續重覆以上循環,應否爭取改變?

不少有識者都規勸不好針對天文台,筆者並非專業,不敢遽斷。但也明白天文台是科學機構,不宜孭起「唔想市民咁慘,應唔應該放假?」的判斷。

台灣的辦法就是讓「政治還政治,專業歸專業」。氣象部門只負責提供資訊,由行政部門決定應否放假。如出現應放但不放,人民就可循正當途徑問責,氣象部門毋須成箭靶。

當然好多人比筆者更熟台灣,颱風假依然有連番爭論。或會出現誤判(放假卻平安無事,沒放假卻橫風橫雨);地方政府決定不同,也會偶爾衍生不公。

然而香港比台灣小,後者的顧慮已可不計。偶爾誤判雖不可免,但歷年的經驗清楚反映,颱風假保障人民福祉,非誤判可抹殺,不應因噎廢食。

揆諸台灣數據,設立颱風假後,每年只會多出兩三天颱風假而已。香港作為地球上最少假期的地區,兩三天的颱風假期,絕對是人民應有權利,應該竭力爭取。

現謹請民主派,將爭取颱風假擺上政治議程--由民政事務局在颱風抵港前決定應否放假。

「特區二十週年系列」(七):「彈劾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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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特區成立即將二十週年,「後梁格局」很快會被林鄭衝破。不過,離任在即,特首梁振英還是要第四次面對立法會的彈劾動議。

上星期,立法會經過兩日辯論後,最終否決了由28名議員聯合提出的彈劾議案。事件主要圍繞特首在 UGL 事件中有否存在利益衝突及作出適當的利益申報等。

翻查紀錄,回歸二十年,三位特首先後七次面對立法會不信任動議或被要求辭職。而單單梁振英,今次已經是第四次,佔了一半以上。

2003年5月,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動議要求行政長官董建華辭職,是回歸後首次同類動議。最終,議案未能在功能組別中獲過半數贊成下被否決。及後,董建華又避過了同年10月由劉慧卿議員提出的「要求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下台」的議案。但董建華終於在2005年因腳痛提早離任。

至於曾蔭權,2012年4月陳淑莊議員提出「對行政長官投不信任票」議案,結果同樣被否決。

到了現任特首梁振英,甫上任就於2012年12月面對由胡志偉議員提出的「對行政長官投不信任票」議案,然後是2013年1月、2013年10月及2017年6月等多項類似議案,原因各異。雖然全數被否決,但可算是破盡紀錄!

資料顯示,過去七次「彈劾特首」的議案,全部都是由民選議員提出,然後在功能組別被否決。七次如是,不會是巧合。提出議案的都是市民直接選出來的代表,或多或少反映了一般市民的心聲。

再比對港大民研的「民情指數」,多次「彈劾特首」 議案出場的時候,都是指數處於低位的時候。2003年7月指數錄得63.8點的低位,出現七一大遊行。2012年6月錄得的74.7點,是曾蔭權在任時的最低數值。而最新2017年5月民情指數的63.5點,已經是連續18個月徘徊在70點以下,反映市民對現狀極度不滿。由此觀之,立法會「彈劾特首」也是反映港人不滿的一個指標。

本系列上一篇文章提到警隊應該加強與市民的互信和尊重,在「後梁格局」中尋找出路。未來的特首們,如果可以把有關議案看成是民情的鞭撻,虛懷若谷,謙卑地回應市民的訴求,或許也是一條出路。

註: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與所屬機構立場無關。

粵港澳大灣區預示一國兩制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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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粵港澳大灣區」,即是處於珠江口海灣邊緣和腹地的珠三角經濟帶。改革開放後,珠三角經濟帶逐漸形成,是中國最早的經濟帶,有便捷、有效的基礎設施和交通網絡,但大灣區被考慮為珠三角經濟帶未來30年持續發展的問題,近期才算定案。

卸任前夕,特首梁振英率大規模考察團,到珠三角一帶考察,並表示本屆政府將向國家發改委提交對粵港澳大灣區的初步意見。

大灣區總人口逾六千萬,經濟規模逾1.4萬億美元,如成功整合,可以發展成為類似紐約灣區、三藩灣區、東京灣區那樣的世界級城市群。

粵港澳大灣區構想由來已久

早在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香港尚未回歸之時, 香港商人胡應湘就提出應建造港珠澳大橋,用陸路把香港跟澳門和珠海連接起來,胡的構思可謂大灣區雛形。

到2009年時,廣東和深圳制訂「十三五規劃」,即明確表示要「攜手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整個大灣區形同扇面,其沿岸及縱深共有11個城市:香港、深圳、廣州、珠海、佛山、肇慶、江門、中山、東莞、惠州、澳門。其中三大城市廣州、深圳、香港形同扇骨,支撐起整把扇。

打造大灣區上升為國家戰略

今年三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要推動內地與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訂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發揮港澳獨特優勢,提升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與功能」。

「粵港澳大灣區」概念,今年首次被列入《政府工作報告》,成為中國國家發展戰略之一。

在中國另一國家發展戰略「一帶一路」願景下,具外向型經濟發展的優良條件的粵港澳大灣區,可以做為二十一世紀中國海上絲綢之路的核心樞紐和重要支撐點。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香港可以當粵港澳大灣區「龍頭」,協助內地發展經濟。

他指出大灣區各城市要互聯互通,包括在交通上連繫其他城市,另外要做到金錢、資訊的互通,同時要避免城市間惡性競爭「本身擅長做哪一行就做哪一行,香港金融業較其他地方有優勢,故要加強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同時大灣區會側重發展「創意、創新、創業」,成為「宜居、宜業、 宜遊」的城市群。

譚又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內不少城市都使用粵語,認為大灣區規劃有助粵語發展,例如粵語電影、音樂等文化產業。

整合灣區內各城市的關鍵

在硬件方面,珠三角城市和香港相差不遠,雙方接軌沒有大問題,尤其高鐵香港段與港珠澳大橋都已接近完工階段,將於2018年通車;高鐵可以深入中國大陸腹地,甚至遠達歐洲;而連接香港、珠海、澳門的港珠澳大橋,將把香港深深嵌入「粵港澳大灣區」,形成「1小時生活圈」。

但在軟體方面,香港比中國大陸先進,香港的金融運作與法律制度如何和中國大陸接軌,真正攸關「粵港澳大灣區」的成敗。

香港具國際化優勢,在金融、法律等專業服務方面與國際接軌,可以運用香港的軟實力即其制度優勢帶領大灣區進一步發展和對外開放。同時,利用灣區裏不同城市的特點,發揮協同效應,把香港的餅做得更大。

也有反面意見認為,內地各城市向來各自為政,而香港近年跟大陸民眾矛盾加深,內地各城市是否會以香港馬首是瞻,努力在軟硬體方面跟香港接軌,仍有變數。

灣區三大城市,深圳具科技優勢,廣州具批發物流優勢,而香港具金融優勢之餘,更是灣區之中唯一一座國際化大都會,無論如何香港都將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個國家一種制度」?

吊詭的是,「粵港澳大灣區」的成功卻可能意味著香港所能扮演的歷史角色的終結,香港最終可能被納入「一個國家一種制度」的框架中。

大灣區被中國視為珠三角經濟帶未來30年持續發展問題,整合陸港澳為「粵港澳大灣區」這個過程將持續30年。今年是香港回歸二十週年,30年後將是2047年,正好是「一國兩制」所承諾的香港五十年不變的最後一年。

20、30年後,位於中國南部的珠三角經濟帶如成功打造成粵港澳大灣區,將與位於中部的長三角經濟帶大灣區,和雄安新區建成後、位於北方的京津環渤經濟帶大灣區,組成三大經濟帶,在此三足鼎立的態勢下,中國經濟必再上一台階,把世界老大美國抛在後頭。

梁振英的地位和角色

兩個多月之後,梁振英將推卸任特首一職,當此之際,北京通過粵港澳大灣區的打造給予梁振英扮演超級聯繫人的角色。

部分媒體對候任特首林鄭月娥被排除在外略有異議,梁考察完後表示大灣區建設迫在眉睫,須根據國家時間表,如等下一届政府(林鄭上台)再跟進,可能太遲。但不管怎樣,這都是本届和下一届政府的重要施政之一,是兩届政府交接不能回避的問題。

北京不信任曾俊華,但對林鄭月娥也沒有百分之一百的信任,因此7月1日之後,相信林鄭月娥將主要負責香港內政,而香港與中國大陸的互動,將由梁振英主導。今年3月,梁振英當選中國政協副主席,成爲第一位身兼國家領導人職位的香港特首。如今看來,此事意味深長。//

皇冠假日酒店開業8年又想拆 灣仔區議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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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銅鑼灣皇冠假日酒店業主爪哇集團,向城規會申請拆卸落成僅八年的酒店,改作商廈用途。灣仔區議會發展、規劃及交通委員會會議昨舉行特別會議,會上通過反對重建計劃,城規會諮詢本週五(6月16日)截止。

位於銅鑼灣禮頓道8號的銅鑼灣皇冠假日酒店於2009落成,根據城規會文件顯示(申請編號:A/H7/172),申請人把土地改作「辦公室、商店及服務行業及食肆」。灣仔區議會在公眾諮詢期完結前舉行特別會議討論,區議員楊雪盈批評發展商浪費並製造不必要建築廢料,批評重建計劃「妄顧環境及社區的利益」。楊雪盈以政府擬清拆加路連山道前機電工程處用地上蓋建築物產生1.6萬公噸建築廢料計算,估算佔地約為加山用地一半的皇冠假日酒店將產生8,000公噸建築廢料。

銅鑼灣禮頓道8號屬「住宅(甲類)」地帶,「住宅(甲類)」地帶主要是用作高密度的住宅發展,該地地積比為10倍,2007年獲批准用作酒店用途,並因政府鼓勵酒店的優惠政策,該地能以15倍地積比興建,楊雪盈認為現在發展商以相同地積比重建商廈並不恰當,灣仔區議會主席吳錦津更批評發展商『舐到盡』。

自由黨區議員林偉文質疑申請人提交的交通影響報告真確性,表示新商廈會將停場車設於地庫,利用升降機運送車輛,但申請者預計路面上同時有兩架車等候的機率少於1%,林偉文質疑商廈落成後有6層商場及19層辦公室,而升降機只有一部,認為申請人的估計不合理,等候使用者升降機的車輛將阻塞禮頓道。

吳錦津又認為擬建的商廈欠缺上落貨區,變相須佔用馬路上落貨,發展商又計劃刪去原設於酒店門外的緩衝區,只會加劇道路堵塞。民建聯區議員鍾嘉敏以時代廣場為例,表示上落貨對交通造成嚴重的影響。鍾嘉敏又又批評交通影響評估報告只計算兩條於酒店門外的行車線的容車量,忽視其他區內道路,指銅鑼灣區的道路環環相扣,申請者必須計算對所有相關道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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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前酒店外的緩衝區

當區區議員(樂活)、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因出席立法會會議而遲到,他表明對重建計劃有保留,並稱會就計劃諮詢街坊,又指「政治用語上,有所保留已經係反對。」要求運輸署對申請人表達「無咁含蓄」的反對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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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謝偉俊

運輸署工程師馮淑恩在會上,先表示對申請人的交通影響評估報告有保留,後在議員再三追問後才稱「不接受」報告。他提到重建計劃提供的車位低於標準,又以整體汽車流量與酒店不變作估算不合理,署方將要求申請人重新計算。

委員會最後通過「反對銅鑼灣禮頓道8號擬議辦公室、商店及服務行業及食肆的規劃申請」的動議,並同意以灣仔區議會名義向城規會表達反對意見。

記者:葉世強

由堅尼系數看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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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Alex Leung

圖片來源

政府統計處上周五公佈去年住戶收入分佈報告,其中反映收入差距的堅尼系數上升至0.539,是45年來的新高。政府今年公佈這個數據時,也強調扶貧措施及現金轉移政策對堅尼系數產生的效果。又認為應該把這個數據與相等經濟結構的大都會來比較。這些無疑是事實,也有助社會更全面理解堅尼系數能夠說明甚麼問題,政府的扶貧政策能夠產生甚麼效果。如果說在各種影響收入分配的因素消長之下,過去五年間只是上升了0.002,與過往比較已經算是相對溫和的升幅,也不能說沒有道理。

但不能否認,過去一段很長時間,香港的堅尼系數已超越所謂警戒線的0.4。與其他有這個統計指標的地方比較,仍然算是嚴重偏高的數字,政府早就應該關注。但一直以來,政府都盲目相信只要經濟繼續發展,便可以人人得益,長期不重視扶貧及採取措施收窄收入差距。直到上一任特首曾蔭權行將任滿之時,才承認所謂經濟學上的滴漏理論並沒有預期般產生效果,導致香港的收入差距及貧富懸殊持續惡化,形成結構性的不公。

政府在公佈數據時說,人口老化及住戶人數減少是解釋貧富懸殊擴大的部份原因。事實是否如此,還需進一步分析,但如果屬實,正好證明政府過往長期忽略退休保障制度的發展,可能正是貧富懸殊擴大的一個主要原因。

長者成政府施政缺失的替罪羔羊

根據政府人口推算的數據,清楚說明人口老化趨勢會持續加快。而過去五年,一、二人家庭數目的上升,絕大部份都是源於獨居老人及二老長者住戶的增加。政府經常把人口老化可能造成的問題及危機掛在嘴邊,卻一直不願意採取積極進取的方法來應對、紓緩及作出合理準備。到了今天,把人口老化說成是所有其他問題的理由,令長者成為所有施政缺失的替罪羔羊,也成為政府不求作為的藉口。更有甚者,是間接為已出現的代際矛盾推波助瀾。這顯然不是有為的或負責任政府的應有作風。

除此之外,另有兩個更值得關注的理由有可能令貧富懸殊造成的社會矛盾進一步擴大,這些都並非堅尼系數可以反映。

首先,堅尼系數只是反映市民收入分佈狀況的指標,但「收入差距」不完全等同於「貧富差距」。特別是在較成熟的資本主義社會經濟體系,不少人擁有資產,透過資產買賣及其他資本性投資回報,也可以過豐足的生活。在過去五年,香港的樓價上升了接近一倍,租金也完全脫離整體工資的增長而飛升。即是說,擁有房產或有樓收租成為決定市民階級定位的最重要因素。對於無法應付高企的樓價及租金,又沒有父蔭可恃,無法上車的社會新鮮人,因住屋開支而造成的生活貧困化問題可能遠比堅尼系數那0.002的升幅嚴重得多。

另一方面,堅尼系數的輕微上升,也不能有效反映年輕一代貧困化問題在過去幾年嚴重惡化的實況。除了難以承擔的住屋開支之外,年輕一代的收入增長明顯落後於社會整體。政府發表的住戶收入分佈數據清楚說明,擁有專上教育資歷人士,過去五年的收入增長都低於其他學歷組別,也遠低於香港整體的平均增長水平。政府說要發展知識型經濟,說要調整經濟結構,又說要鼓勵終身學習,但這些說法在特區成立20年以來都只是「得個講字」,年輕一代整體學歷水平無疑是不斷提升,但收入增長卻嚴重落後。如果與樓價及租金升幅相對照,年輕一代的生活處境正在不升反跌。如果再加上十多年來也在不斷惡化的「學債」問題,大抵應該明白,今天香港的社會矛盾及政治對立惡化,除了政制問題之外,確實有其經濟基礎。

香港社會絕對沒有理由因為那相對溫和的堅尼系數升幅而舒一口氣。政府有必要全面檢討如何應對不斷擴大的收入分配差距現象,否則,貧富懸殊仍然會繼續激發社會對立,也會對香港的長遠經濟發展及穩定構成損害。

原文刊在蘋果日報


啟德體育園十大未解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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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近319億的啟德體育園,本週五(6月16日)已打尖列入立法會財委會議程第二項,預料會在本週六加開的兩節財委會會議上表決,然而這項所謂有助體育界的百億工程,點解咁大爭議?

1. 迪士尼翻版?

迪士尼樂園是乜?便是香港政府出資逾半,附送基建土地卻連年虧損,合約條款卻保障華納迪士尼的收入……

政府在啟德體育園採用「設計、興建、營運」(DBO)營運模式,由政府全數負擔319億建築成本,並以單一招標模式,由一個財團負責設計園區、興建及營運25年,日後園區的大型維修費亦須由政府承擔。

在立法會工務小組審議階段,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姚松炎便質疑這種 DBO 模式十分罕見,一般而言中標財團須負擔部份建築成本,如今的安排卻是財團只須付出極少,便可擁有57,000 平方米的零售、餐飲設施及三座大型場館25年經營權。有議員便質疑政府是「打本俾財團做生意」,園區亦將變成「私人王國」,公眾難以監管。當局則不斷強調根據顧問報告,由私人營運比康文署會更有效率。

至於超支款額是由政府或是中標者負責?當局並無明言,僅重申319億款額足夠。

2. 建築費賺夠或無心經營

中標財團可獲園區25年經營權,扣除興建期約5年,大約有20年的實際營運期。議員便質疑財團在營運期或無心經營,原因為財團在興建期或已賺取足夠盈利,有議員要求政府與財團訂立的條款設立足夠誘因及罰則,例如提高「包底費」,即不論收入每年必須向政府支付的費用。此外議員亦質疑中標者僅需給予6至9個月營運開支即約2至3億予政府作按金是太低,認為應提高至近10億,以提升中標財團無心經營甚至提早中止合約的成本。

3. 合約年期太長

目前合約擬定的年期為25年,當局稱須有足夠長的年期,讓中標財團賺取回報,不過議員認為20年過長,認為既然由政府全數出資,便不須參考私人出資興建公共設施的安排,給中標者一個較長的合約年期賺回建築成本,議員普遍認為15年較為適當,由政府掌握更大主動權。

4. 公眾有得睇無得用?

私人管理下的公共空間,必然會不斷出現公眾使用權與私人業權的爭拗,私人營辦商必然以盈利為先,日後園區或不斷舉辦盈餘較多的活動而非體育活動,訂立的收費亦或會過高,令公眾卻步。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以示威活動為例,指私人營辦商可申請禁制令等法律手段阻止,相反政府營運下的康文署則不能隨意動用法律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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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摸底」取代立法會

政府確立啟德體育園的營運模式安排前,透過顧問公司與業界及潛在投標者商討,條款涉為財團「度手訂造」。當局更在4月28日已邀請投標者參與資格預審,7月21日截止,完成預審後便會正式招標,整個程序假設立法會會在本年度批出撥款,根本無意與立法會商討細節。

6. 落標都有6,000萬

「摸底」其中一項明顯的結果,便是當局向工務小組提交撥款申請,突然「開先例」加入落標者最高可獲6,000萬的補償,理由為園區投標成本高昂、項目複雜,以及須獲取使用落標者部份設計的權利,故需增加投標誘因。方案遭議員狠批,認為是極壞先例,當局及後「讓步」將可獲補償的落標者由3間減至2間,總開支由1.8億減至1.2億,但堅持設立誘因是必須。

7. 禍及灣仔運動場及香港大球場

今年《施政報告》提出研究拆卸灣仔運動場,改作會議及展覽場地,而香港大球場亦會重新定位,增加田徑跑道並改作地區運動場。兩項改建均與啟德體育園有關,根據園區的顧問報告,認為香港大球場與擬建的5萬個座位主場館功能重疊,故須將香港大球場「重新佈局」。至於「新佈局」對公眾使用權的影響,當局至今未有交代,僅稱有待研究。

延伸閱讀:〈康體設施「重新佈局」 犧牲大球場、灣仔運動場〉、〈營運假設列不直接競爭 大球場拆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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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香港大球場

8. 88億主場館效益成疑

園區包括三項主要設施,分別為5萬個座位的主場館、室內體育館及公眾運動場,議員對後兩者爭議不大,爭議主力在88億的主場館。主場館的功能除與香港大球場重疊外,議員亦質疑主場館的需求是否足夠。當局則指香港大球場設施落後,不設上蓋亦難以舉行演唱會等活動。

延伸閱讀:〈88億主場館體育活動水份勁 世界盃都有得搞?

9. 真係幫到體育界?

園區雖名為「啟德體育園」,但議員質疑對落實三大體育政策即「普及化、精英化及盛事化」有何幫助,有議員認為只是以「體育」作包裝的地產項目,運動員更需要的是訓練、支援及中小型比賽場地,而非大型場館。

10 . 隱藏成本

園區佔地約28公頃,涉及地價逾百億,而為配合園區發展,亦須動用逾百億興建名為「九龍東環保連接系統」輕軌鐵路,一旦須改建灣仔運動場及香港大球場,亦涉及逾億拆卸及重建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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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有咩替代方案?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提出營運模式改為採用 DBG(私人設計和建造,然後交回政府營運),認為政府管理的場館下,公眾的使用權更大、商業考慮較少、更能促進體育發展,而根據當局的顧問報告,在此營運模式下仍有盈餘,公眾及立法會對園區亦有更大的監察權。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則曾在工務小組會議上提議分拆項目,只興建室內體育館及公眾運動場,擱置興建88億主場館。

讓科學的歸科學 專業的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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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台圖片

強烈熱帶風暴苗柏讓天文台18年以來第一次在六月份發出8號風球,今次打風後,毫不意外地網上再出現一片討伐天文台既聲意,例如話掛波遲,落波早,電視台更刻意地問收工迫地鐵的打工仔對天文台掛波安排既意見,批評必可預見的,究竟公眾對天文台這個負面印象是如何鍊成的,台長又有無方法逆轉這個現象?

不如我地回顧一下歷史,2006年派比安襲港,天文台因沒有發出8號波而飽受批評,時任台長林超英隨即成立委員會檢討發出風3號同8號風球的機制,及後天文台採取了一些新措施,包括發出3號和8號信號時,由以往只參考維港港內的測風站,改為參考八個涵蓋全港的測風站如長洲、西貢、赤臘角等,只要這8個風站中至少有4個錄得或預料錄得強風或烈風(下稱「八中四」),天文台就會發出有關訊號。

還記得當時此措施推出時,公眾都表示歡迎,並認為是林台長在任時的一項政績,經此以後,天文台發出3號或8號風球的依據似乎更科學化,更標準化,但事實並不如此。

自07年改制後,有達19個風暴(包括苗柏)襲港令天文台發出8號或以上的訊號,其中,只有5個颱風達標(5個還包含一個10號和一個9號風球),即有七成三是不達標的,這是一個非常離譜的數字,而回看今次的苗柏,從天文台公佈的風速資料中,發現只有長洲和赤臘角僅僅吹烈風,而持續的時間也非常短,所以依據八中四的標準,天文台完完全全不應該發出8號訊號,或許就是次次高估了風速後都無人追究(最多都是批評發出的時間),天文台也樂於鬆章。

其實多年來天文台慢慢累積批評是台方咎由自取的,就06年派比安事件後,天文台發出8號訊號比以往鬆手(最明顯的是0706帕布),而上文的數據也顯示天文台有另一套「發波」的標準,這個標準可能是遷就香港的經濟市場,又可能是遷就返工返學時間,而筆者更深信的,就是他們有另一套內部準則,這準則和「八中四」制度是完全不同的,無論哪個理由都好,天文台既然定「八中四」的制度,就應該硬性執行,如果台方認為此制度和公眾期望有落差,就應盡快檢討,而不是像其他政府部門般對外講就講一套,做落就另外一套,事後再出來解悉預測有偏差云云。

我相信天文台還是少數政府部門當中能夠堅守專業和科學的部門,近年也積極回應社會進步的步伐,拓展創新服務,但我總不希望台方為了遷就一些民粹的聲音,或是學習了官僚的處理方式,而犧牲了對專業的堅持,這樣只會令到台方的公信力愈來愈低。

依法查辦梁振英機會千載難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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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歸二十年,新舊特區政府權力交接之際,梁振英和林鄭月娥貌合神離以致針鋒相對的情況愈來愈明顯,路人皆見。

林鄭月娥要順應民意取消TSA,689政權就堅持執行BCA;林鄭月娥意圖重開公民廣場,釋出善意,以期修補社會撕裂,梁振英就強調政府以至立法會的保安問題,斷然拒絕;林鄭月娥雖然堅決反對港獨,但實事求是,指出港獨不成氣候,算不上是社會思潮,不應過分誇大其影響力,梁振英便立即反駁,強調要防微杜漸,決不能讓港獨思想萌芽,必須全力撲滅星星之火,強硬對付。事實一再證明, 689儘管被迫棄選連任,但死而不僵,尸居餘氣,企圖以太上皇的姿態繼續指點江山之野心,昭然若揭。

因是之故,坊間一直有傳言梁振英對下屆特區政府管治班子人選操掌生殺大權,證諸前周被主流傳媒廣泛報道的新班子名單多次更變,且至今仍未能正式公布,空穴來風,實未必無因,更說明背後的政治角力激烈,未到最後一刻,也可能不知鹿死誰手。

林梁兩人不和、矛盾加劇的最新例證,就是盛傳出任下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又屬其愛將羅致光對稅制改革發表意見,689政權和中聯辦利益團夥的政治代理人林健鋒便立即飛撲出來指斥。據聞商界正醖釀倒羅,份屬民主黨創黨成員的羅致光能否順利擔任問責局長,恐怕也是未知數。

林鄭月娥當然也不是省油的燈,暗地裏亦作好準備,其中一個例證,就是立法會秘書處應候任特首辦的要求,安排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下屆特首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的新安排。為了加強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的溝通,以及行政長官對立法會的問責,林鄭月娥有意增加出席立法會的次數,可能每月一次以至兩次。目的明顯不過,自以為「好打得」的林鄭月娥根本不信任無法按照自己意願挑選的管治班子,尤其是那些無徳無能、尸位素餐的留任問責官員如陳茂波、劉江華和楊偉雄之流,必要時不得不親自赤膊上陣,主持大局。

其實,林鄭月娥現階段雖然受到以張德江為核心的利益團夥全力打壓,動彈不得,但只要沉著應付,也不是全無計可施。須知道,基本法賦予特首的權力相當大,並非全無法理依據的所謂白皮書及張德江片言隻語可以輕易取締。只要林鄭月娥夠膽依法施政,行使基本法賦予特首的權力,中央縦使不悦,一時間也無計可施,徒呼奈何。林鄭月娥是中共捧出來的,高票當選,難道膽敢撕破面皮,甘冒天下之大不韙,即時罷免她嗎?
要樹立新政權的管治威信,其實容易不過,而且機會千載難逢。辦法很簡單,就是上任第一天即時宣布依法查辦梁振英,徹底追究UGL事件,並且將689留下違反民意的決策如合約工時、BCA等全部擱置,推倒重來。為了爭取立法會和廣大市民的支持,林鄭月娥甚至可以與公眾約法三章,要求給予百日時間,盡力鏟除689為新政府留下不得民心的蘇州屎,以全新姿態管治香港。

香港人是講道理的,也不乏良好意願,林鄭月娥還未上任,民望已經回升,正好說明一切。倘若林鄭月娥不識好歹,不把握時機洗心革面,辜負民眾,就只能走上689的老路,成為人民公敵,備受唾棄。

作為梁振英的頭號問責官員,林鄭月娥要將功贖罪,什麼也不要學,就學梁振英過橋抽板,不必理會689和中聯辦利益團夥,自把自為、獨行其是好了。

Hidden Agenda 同工廈文化空間,仲可以點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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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唔晌香港,承蒙厚愛,記者同朋友依然想搵我傾傾對工廈文化空間嘅意見。雖然記者訪問已經唔想接(問嚟問去都係嗰啲問題,Google吓就有啦恕我唔重覆),近期同朋友之間嘅答問反而好似有少少意思,討論得較深入,索性整理一下寫出嚟,希望盡一份綿力。大家加油。

你點睇目前香港工廈問題?

我會形容而家係一個「紅燈」狀態。咩意思呢?就係一班人企晌交通燈位等緊,想過馬路。等咗好耐,都仍然係紅燈。你覺得喂唔掂喎,咁有啲人就自己過咗先算啦,然後就有人出嚟捉你,話你亂過馬路,犯法。你同政府講,屌你盞燈壞嗰喎你老味咁都拉?點解你唔整吓佢呀?佢唔睬你,話整交通燈唔係佢哋工作範圍既事,繼續話你衝紅燈犯法唔啱。有啲人又跟住嚟鬧你,你班人犯法仲講咁撚多嘢?

目前就係咁。一係你就唔過馬路喇,放棄掉頭走;一係你就搏差佬見你唔到,過到一次得一次。有啲人搞組織,同政府講盞燈壞咗喎,原來對方冇人願意同你解決問題,冇人願意去郁支燈。Search一下,嚇一跳,我哋第一個組織「自然活化合作社」成立已經係差不多八年前。之後參與過五、六個組織,用唔同方法講工廈問題講到今日,我會明白大家有幾灰心。

你覺得Hidden Agenda係咪被政府「針對」?

我覺得要睇你點樣理解「針對」係咩意思。HA搬咗三次,但係越冚越大,個file已經被地政專員bookmark咗做my favourite之類,即係佢哋係捉慣犯咁捉,相信會特別緊張。咁樣算唔算針對?又聽過,有地政專員係癲嘅,可以close咗file,都隔一年去暗中check人哋單位有冇違規。如果問,有冇癲嘅地政人見到HA就滴撚晒口水?咁就真係答你唔到。

但如果想像政府好似邊個都唔拉,淨係拉HA,咁樣嘅「針對」,我覺得就冇。因為過去跟嘅case,餐廳、賣衫、workshop、寫字樓、band房、拳館、用嚟住嘅,乜嘢都試過比人冚。同埋如果咁樣理解HA係被政府個別「針對」,會有危險,會睇唔到更大嘅問題。事實上真係有法例寫咗晌度,而啲殖民地時代法例好多都真係寫得好撚仆街。香港人慘就慘在咁,以前係殖民政府統治,而家政府又冇人願意跟進,工廈條例1960年寫嘅,到而家都冇變。

又或者,我哋可以理解呢個係更大嘅「針對」。有咩人會租工廈嚟搞嘢?大部份租工廈嘅人,出發點其實好簡單,就係工廈「相對」平。所以如果講「針對」,我會覺得政府係針對窮人。咁樣理解件事,就會令你嘅行動想像變得唔一樣。

點解外國band嚟香港都要簽工作visa?

我記憶之中,HA係間唔中有幫band簽工作visa嘅,尤其係一啲有比較大label嘅band,都會要求正正式式簽。但一來成本問題,同埋怕煩,大家同意唔簽,就會同佢講用旅遊visa嚟就得。香港band出去都一樣,好多地方都要求你簽工作visa,不過好多時會偷雞唔簽。

唔知係咪傳媒誤導,覺得無中生有做乜老屈工作簽證呀,實際上香港好多小型文化藝術單位都被呢啲visa搞到頭都痕埋。因為同所有visa一樣,佢可以唔批比你,亦唔洗同你解釋點解唔批比你。有聽過小型團體搵外國藝術家嚟搞workshop,visa唔批,講到明如果一開班就拉。結果要自掏腰包另外出面租場,先至搞掂。咁樣係會制度性影響所有小型文藝單位嘅。同樣如果我哋明白受影響嘅唔係一兩個團體,組織行動上嚟就好唔同。

咁娛樂牌呢?你覺得政府有冇偏幫例如「Vans」之類嘅場地?

我唔係好理解點解大家會羣起屌Vans。法例唔改,大家都係胆搏胆做。你屌到佢哋唔敢搞開幕party,有人就鬧佢「唓你都唔punk嘅,咁都驚」佢哋只係一間賣波鞋嘅國際公司,只不過喜歡sponsor啲次文化嘢,會唔會諗多咗?

我理解大家真係好嬲,無所適從,連喜歡嘅地方都保唔住。主流音樂又垃撚圾,非主流又唔比搞。我都成日會係咁,四圍起火頭,對唔到焦。但再諗深一層,目前大家灰色地帶玩,如果有波鞋公司有同樣嘅牌照問題,最後變成自己嘅戰友,會唔會更加好?如果覺得佢哋有「特權」,可以放長雙眼,或者試吓投訴佢哋,證實佢哋有特權先再鬧都唔遲。但事實上就係全港可能有一半工廈都晌度違規使用,只不過有啲執法上搞難,又有啲未執到佢,又有啲用唔同方法呃地政。偉大嘅哲學家黃子華講嘅「魚蛋論」係人都識,就要小心唔好跌落嗰啲「要大家一齊仆街先公平」嗰啲位。我哋成日鬧差佬,咁點解無啦啦會加入幫手做policing?咁樣講唔通。

我覺得好多嘢值得討論,當係互相提醒,自我提醒,大家做多啲,而唔係文革式一班人去批鬥另一啲人。其實你都可以話「HA扮貨倉喎,拎小食牌扮餐廳喎,靠議員喎,邊度rock邊度indie呀」咁,咁樣好容易。舉個例,anarcho-punk唔會返工,執剩食充饑,咁先punk,邊個返工對佢哋嚟講就唔punk。咁香港仲有邊隊band夠胆話自己係punk band?但我會諗,我哋嘅戰線其實畫咗晌邊?係咪所有响自己把尺之下「唔合格」嘅人都係敵人?

當然,政府自己帶頭犯法,就唔撚好放過佢啦。水務署公然租用工廈做office,就要即刻投訴佢啦,咁好玩。

所以我覺得,唔搞串連,唔同其他業界合作,就可能削弱咗去傾嘅本錢。我自己批判,會諗究竟HA同談風會唔會係觀塘士紳化嘅一部份,但我唔會因為咁樣覺得佢哋應該執笠。到咗今日應該明白,好明顯,政府就係大家自主生活嘅最大敵人。娛樂牌其實又係一樣殖民政府遺留落嚟嘅on9嘢,如果揸正嚟做,連演講都要有娛樂牌。有好多明明係政府認可嘅場地,都只能夠搞臨時娛樂牌,隔一陣又要花好多人力物力申請過,重複又重複,問你死唔死?

有冇咩方法應付呢啲牌照問題?

我哋2012年嘅時候搞咗個「文化界聯席2.0」,就係大家覺得有一個文化局可以解決到呢啲kick住咗嘅位。但你知道689推得文化局,好有可能係廢嘅,一係就紅嘅,一係就又紅又廢嘅。嗰陣時吹緊許曉暉做文化局局長,紅色背景,大家心諗,嘩屌,都係冇好過有喇,如是者就停咗。點解文化局重要?因為理論上會成為你對口單位,冇得走,你可以砌佢。以前我哋見過消防、地政、民政、發展局、起動狗,傾到上立法會。各單位動作相當一致,就係卸膊,全部都話唔關自己事。林鄭直頭講出口話「如果你corner任何一位官員,佢梗係會話你違法啦。但你哋唔出聲,照做,相信唔會有任何政府部門會主動搞你哋。」當然知道佢講廢話啦,因為所謂「文化」議題始終跌唔正落佢哋頭頂。

好多人想像,如果有文化局,佢就可以同其他部門傾到呢啲死結位,所謂「拆牆鬆綁」。我一定程度上同意,係可以試嘅方法之一,長遠計有一個「正常」嘅文化局係可以解決到某部份文化問題。當然,我哋而家夠有創新科技局啦,佢就走撚咗去捉Uber。所以去嗌之餘,唔係冇憂慮。

可唔可以講吓外國嘅例子?

有幾位有心人約稿,都係想講吓外國例子。我哋唔係未講過,好似八年前講,韓國有條劇場街,政府為咗吸引業主租比劇場,所以立法如果大廈有單位係做劇場嘅,就會有減差餉之類嘅優惠。所以個個搶劇團入嚟,「蓬」一聲就變咗條劇場街出嚟。英國Haringey區又有大量工廠貨倉改建嘅studio,2012又有新嘅live house法案,二百人以下有酒牌嘅場搞演出就唔洗另外再拎牌等等。台灣女巫店同地下社會,一間文青cafe搞到個牌,一間真正live house但最後都收咗皮,都係一啲以前覺得值得拎嚟研究嘅案例。

但係我今日會好懷疑,我晌報紙上面再舉呢啲例有咩用。人哋係民主國家,香港都唔係,咁其實我哋係咪要study吓啲極權國家點做呢?所以可能唔係講南韓,要舉吓例講吓北韓點搞劇場、大陸點搞live house好似先啱用。有人話大陸live house好蓬勃,又Mao又愚公移山,仲好過香港。但以我所知,大陸好多live house長期有便衣公安,聽你唱乜。有時要cut你show就cut你show,或者唔知要點樣疏通先可以玩。

另一方面,民主國家推呢啲所謂文化產業,本身佢有任務嘅,就係想用呢啲嘢做城市嘅品牌,推高樓價,係市紳化手段。有位撐HA嘅朋友寫咗篇文,大約講「有冇live house就反映城市嘅檔次」之類,我係有保留。咁樣嘅講法好容易跌返落去呢啲文化產業化、全球用文藝嚟競爭做「創意之都」嘅圈套。英國就係咁,過去十年,有四成嘅live house倒閉,其實都係砌到仆街。搞得獨立音樂,大前提就係同主流唔同,收入就有限。物價樓價比啲所謂文創產業搞起咗,然後搞文藝嘅人負擔唔起,被淘汰出局。所以考慮咗一陣,同埋暫時自己想專心做其他,所以冇寫到。

香港工廈全部開放比文化藝術係咪就解決到?

2010年搞「生勾勾被活化大遊行」已經留意到,我哋動員到500個artists,其實可能真係得咁多,要出嚟都已經出咗嚟。但工廈問題點止咁少人受影響?「自活社」早期想做相集,公開收大家嘅工廈單位嘅相,反應最熱烈嘅,原來係做體育嘅。到最後本相集基於好多原因,只能夠集中講文藝,好慚愧幫唔到體育界做紀錄。而我最後參與嘅組織「用工廈人」,有間拳館係肯出嚟講嘢,肯參加行動。我睇住佢比地政趕走,覺得好對唔住人。體育界真係重災區,點解我哋唔聯結一齊講呢?Band友藝術家行出行入,一定識到附近嘅租戶,我成日諗,係咪可以做好啲串連呢?淨係計觀塘,一個區高鋒期已經有三百三十幾棟工廈,咩界別都有,其實受影響嘅人係好多好多。

另一個問題,去返之前所講,政府而家係向窮人開刀。如果就咁改例放寬用途,結果係咩?又係炒到貴晒囉。所以對我嚟講,所有會影響工廈樓價會令佢升嘅,都唔係一個好決定。咁可以點搞?我覺得租金管制可能係一個方法。開放用途之餘,一定要有法例限制業主加租,限制炒賣。必須要阻止租金發咗神經咁加,咁原有生態先可以保留。

點睇藝術單位搬去廢校?

如果冇任何新發展,除咗HA之外,今年仲會有兩個重要嘅藝術空間被政府逼死。我個人唔想同政府合作,但會理解點解會傾有冇可能搵廢校安置,因為真係十萬火急。以前我哋自己胆粗粗衝過入去睇廢校,自己ff,班房做band房,音樂室做錄音,禮堂搞show,操場起咗佢種草地種菜,諗到幾開心呀。之後見啲狗官,又話啲廢校殺咗之後,教育局唔肯放返出嚟,所以又不了了之。

當然前設就係,唔係用一兩間咁嘅廢校就話解決咗工廈問題,咁樣講唔通。但我覺得,不妨對身邊嘅空間多啲留意,多啲想像吖。好似觀塘游擊show,或者佔領牛頭角巴士廠,都係重要嘅事,因為係會改變到我哋點樣諗空間嘅使用權。又或者,大家可以睇吓有啲咩空間,例如九龍灣有個廢咗嘅汽車回收廠,以前成日踩單車經過都諗,佔咗佢嚟用,晌裡面搞show,唔撚走。你唔比我哋工廈搞show嘛,我哋咪搵過個地方囉。


2014年Hidden Agenda團年飯。Kenichiro Egami攝

點樣可以幫到Hidden Agenda?遊行示威都冇用

我自己跟得唔貼,好難判斷。以前HA每年七一都有支旗,好多人支持。雖然我每年都渴望行完可以發生更多嘢,但上街最基本嘅,就係表態,話比人聽呢件事唔係我授權嘅,我唔同意。當然上到街,見到其他同志,可以引發更多可能性。起碼都可以靜坐嘅時候,同身邊嘅朋友傾吓,你點睇,你覺得應該點。唔好比媒體或者一啲意見領袖牽住走,試吓大家flow吓。諗清楚到底想爭取啲乜嘢。而家係要求唔搬可以照搞show?係要求政府改啲舊嘅例?係要求政府立新嘅例比live house?要求合理安置?想推翻個政府?然後要問自己一啲必須處理嘅問題,例如要嘗試去答HA有咩重要,點解要保留,點撚解康文署場地唔可以取代HA,點解西九中小型場地又唔撚同等等。

你越絕望,就越唔郁;越唔郁,就越絕望,就淨係識晌facebook屌。絕望邊個最開心?政府會最開心,因為知絕望嘅人唔會再搞咁多嘢。雖然咁樣講又會比人屌我係左膠,但係心存希望,其實都係一種抗爭。要講抗爭冇用嘅話,好老實,我都覺得玩音樂冇用,但我哋又玩,咁點計?我哋係好多嘢都做過,又砌又傾,都好似冇嘢發生。但有啲嘢係要不斷重複做,或者換過班底做,可能會殺出一條血路都唔奇。實在唔需要打嘴砲,大家用行動嚟證明自己嘅觀點,就一目了然。

我認為,必須要明白保育運動,始終要指向更大更全面嘅社會公義。理論上,唔應該只係band友受惠,應該有更多,否則大眾只係覺得一個圈子嘅人就去爭特權。諗清楚之後,我相信大概會有個方向,然後覺得可行嘅,就去試。你可以去check例,去寫proposal,去搵政府傾,香港同外哋嘅都可以試吓搵。唔想傾嘅,可以收聯署,搞示威,搞靜坐,搞佔領,搞堵路,錄隻碟,寫文章,去學校講,同政府打官司,做香港live house歷史研究乜乜乜。多人諗就諗得更多idea,按自己適合做嘅嘢互相補位,一定有嘢積累。舉例我聽到官腔就燥嘅,只能夠寫文食胡椒粉,咁你大概都知自己可以點出力。

以前成日諗,如果有一年,七一係冇起點,冇終點,大家上街然後諗做乜嘢,咁就正囉。睇嚟離呢日已經唔遠。

富德樓都比政府搞?點解好似四處火頭?

我同意May Fung訪問裡面講藝文界「自我underground」,「自己哩埋,有好多fear,搞藝術,點解要有咁多fear?」。之前有人同我講「HA唔好搞咁多嘢喇,開開心心玩多一兩年就算」,我覺得點解玩音樂要玩到好似過街老鼠咁?明明係條例有問題,道理晌我哋度,怕咩?

我自己係diy同dit(do it together)嘅支持者,唔覺得要同政府傾先做,又唔覺得要政府比錢先有得做。文化好有趣,唔理佢,自己吽出嚟嘅嘢都係最有型好玩,呢個意義底下,冇文化政策就係最好嘅文化政策。但如果有人係有心有能力同政府展開對話嘅話,都係一件好事。我理解呢啲可以係生產一啲阻止政府搞鳩你嘅保護機制,而唔係上而下嘅規劃。

但更重要嘅係,我真係好想睇吓民間同政府係咪仲有得展開對話。我哋唔係冇論述、冇理據、冇支持者,而係政府根本冇諗住睬你。我擔心市民同政府嘅關係,只係佢繼續用殖民地惡法嚟統治你,而你只有服從。所以我覺得,HA事件,同本土研究社冇教育牌,甚至西營盤嘅漂書箱比政府拆走,其實係同一個問題。係極權社會誕生嘅過程。

幾年前曾經同劍青講,佢哋好叻,熟資料,熟書,認真咁玩一個好荒謬嘅遊戲。好慚愧,唔係佢哋講,我真係連咩係棕土都唔識,亦都唔知政府偷偷哋做咁多仆街嘢。你可能會諗,如果證實咗香港已經進入一個徹頭徹尾嘅極權統治時代,呢啲嘢仲做嚟做咩?呢啲位我成日會諗起中國嘅維權律師,會諗點解佢哋仲會同一個無法無天嘅政府講法律呢?我理解,呢啲係一種超越「有冇用」嘅作為人嘅執著,要守護作為人嘅信念,係一個好純粹做「啱嘅事」嘅衝動。當再冇人同你講道理,冇人講真話,你仍然願意堅持去講,乜嘢叫對,乜嘢叫錯,唔同流合污,拒絕跌落虛無,我非常尊敬呢啲人。所以就算香港政府唔再同你玩假民主,赤裸咁威權統治,我哋要做嘅嘢,可能都係差不多。望到好多晌更困難嘅條件下嘅抗爭者,我覺得我哋雖然會攰,但未有資格講絕望。

我哋對文藝自由嘅追求,講到尾都只係對人權嘅追求,所以最後必然會同更大嘅民主運動合流。只要社會狀態持續惡化,佔中2.0,雨傘2.0,魚蛋2.0,一定會再嚟。大家好好裝備自己,搞好組織,從之前嘅運動學習,唔好跌落政府嘅圈套,繼續做啱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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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談工廈消防霸權 
趁火打壓——工廈用家生態災難 
獨立音樂也是政治問題(管租救城之一)
同淹沒於不義之城──工廈倖存者的沉默(管租救城之二)
寫於「窮」成為「工」之間──觀塘藝術村十年 
Small music venues are places of activism and good for the community they belong in too
UK Live Music Act 
申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及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簡介 
我們活生生地被活化了
「趕走炒家,留住用家!」活化政策與樓市炒賣 藝術家火燒眼眉 
文化界聯席會議 2.0 對文化局成立及文化局局長人選之意見  
富德樓負責人談「藝文空間受壓」:不玩對抗 官民陽光下傾 

戲曲中心被批「貨不對辦」 栢志高︰角度不同及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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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記者近日拍攝的實物外貌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推行情況聯合小組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預計在明年底落成的戲曲中心最新進展。有網民早前發布戲曲中心的成品照,被狠批是「貨不對辦」。有議員在會上表示關注,人民力量陳志全提到戲曲中心的設計圖和實物外貌是南轅北徹,引來市民極大迴響。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行政總裁栢志高回應指,該張照片所拍的角度與設計圖不一;稱戲曲中心尚未完成,所以不可以作比較,又強調完成品與設計圖會相差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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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提交立法會文件中的構想圖

委員會主席、民建聯劉國勳則為管理局「抱不平」,稱曾和公民黨副主席陳淑莊到訪,認為外貌與設計圖大致相似;而且能明確看見戲曲中心尚未完成,但又表示「希望不會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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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013年時公布的構想圖

戲曲中心耗資27億元,位於西九文化區內。中心樓高七層,設有1,050個座位的戲曲劇場、一個附設表演台和200個座位的茶館。有議員關注戲曲中心的英文名稱問題,劉小麗質疑戲曲中心應譯為「Xiqu Centre」,認為以 Xiqu 取替 Chinese Opera 不太恰當。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表演藝術行政總監茹國烈表示,戲曲界內不少人都提倡使用前者,因為後者容易讓人誤解成「中文唱的西洋歌劇」,又指台灣的戲曲中心都是以前者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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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又表示,戲曲中心的場地租用有五大原則,是以藝術主導、充份使用空間及支持長期演出等。茹國烈指出,如面對同樣藝術水平、票價的團體,則以兩者的租用日期為考慮因素。他又強調,戲曲中心重點是支持及推廣戲曲,但假若沒有戲曲團體,亦會出租予其他藝術團體;戲曲團體只是優先考慮因素,而非唯一。

在會上,公民黨陳淑莊及劉小麗均問到戲曲中心與油麻地戲院如何配合及定位問題。茹國烈指,現時已有油麻地戲院和高山劇場作推廣戲曲,解釋稱油麻地戲院的定位是培育新人,唯面積較小,只能容納300個座位;但地點鄰近廟街,具社區活動氣息。他續指,高山劇場以提供中型演出為主,即將落成的戲曲中心則屬「殿堂級佈置」,提供具國際水平的演出;認為三者定位不同,相信能有效合作。

茹國烈又指出,中心內的茶館的定位為吸引新觀眾,茶館中的戲劇安排長度主要約1至1個半小時,較適合未曾觀看傳統戲劇的觀眾,並設有主持及茶點。他希望戲曲中心除了可以維繫舊有的戲劇愛好者,亦能吸引年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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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觀塘工廈的獨立音樂表演場地Hidden Agenda遭食環署重點針對,多個藝術團體早前要求規劃署撥出空置校舍用地作藝文空間。劉小麗表示,政府慣例規定團體必須於九個月前提交申請,即使臨時取消,亦不會供予其他團體使用。同時,政府一律要求團體在提交申請時,必須全費繳交租金,但在私人擁有的新光戲院,團體只需先付訂金;待售賣入場票後,才繳交租金費用,相對資金使用較彈性。劉小麗希望管理局能改變做法,使租用劇團能更便利,令申請程序更透明和公開。

茹國烈回應稱了解相關情況,故戲曲中心的做法會有所改變,如臨急申請租場排練等,只要能安排人手即可。他強調,相關處理細節仍在考慮中,例如戲曲中心的部份場租或會與票價掛勾,例如新晉團體,由於人氣較低,票價較廉價,因此總體場租亦會相對便宜。

記者:羅詩琪

「目測」雨勢有效,這群校長應拿諾貝爾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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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時今日香港,斬樹可以目測,驗橋躉可以目測,原來連應該發甚麼暴雨警告,都可以目測。

提出此嶄新理念的,不是目不識丁的市井之徒,而是一群(理應)受過專業教育,擁有豐富教學(和做人)經驗的校長。

他們認為天文台信不過,於是不同校長在不同區域觀察雨勢,然後表達「觀感」,結果發現星期二考BCA當日早上上學前的雨勢,「認為」達到紅雨或黑雨水平。

到底他們在哪一處「觀察」後再歸納「觀感」呢?是家中陽台?是駕車途中?還是學校操場?

天文台與中大和理大有舉辦「社區天氣觀測計劃」,不少學校都有氣象站,有溫度計、風速計、風向錶、量雨筒,設備或不及天文台先進,但足以測量簡單天氣數據。新聞報道多次強調這群校長委派代表「各自監察、粗略統計」,最後「一致認為」,那天怎可能不發紅黑雨。真是「科學」得可以。

翻查6月13日上午的各區雨量分布,早上6時至7時、7時與8時,全港大部分地區的平均每小時雨量約為20至30毫米,符合黃雨標準,與紅雨(廣泛地區每小時錄得50毫米雨量)有一段距離。8時過後各區雨勢更頻密,部分區域(中西區)一小時雨量更逾70毫米,天文台便於9時前改發紅雨警告。然後陰謀論便出來了,一時又李生,一時又BCA,總之都是那些「天文台屬商經局」之類的論調。

暴雨預測對全世界氣象機構,都是極大挑戰,雨區可以發展得很快,也可非常局部地區的發展,可以15分鐘內達黑雨水平,但轉頭又變成微雨,而附近區域,甚至可以一滴雨都無。假如把暴雨警告的門檻降低,譬如將黃/紅/黑雨標準,下調至每小時10/25/40毫米,屆時警告發出頻率急增,是否會更擾民?有人提過可否設立「分區暴雨系統」,問題來了,我家住屯門,到觀塘上學上班,停課與否,究竟是根據「所住地」還是「上班上學地」的警告作準?

假如每小時雨量是20毫米,連續落十小時,累積是200毫米,這是非常可觀的雨量,但那個「每小時雨量」其實還未到黃雨水平。然而「每小時20毫米」的雨勢,足已令人渾身濕透,狼狽不堪,甚至本能地爆一句:「咁落法,點解唔係黑雨?」跟打風時的「點解咁都冇八號風球」,異曲同工。

人的感覺是有差異的,有人25度也穿羽絨,也有人12度仍是T恤一件;倘若氣象預測是感覺行先,那麼酷熱與寒冷天氣警告,我們應該用北歐挪威人,還是赤道幾內亞國民的感覺?

我認同現在的暴雨警告系統有改進空間,但在關顧市民需要之前,一切仍要以科學為本。觀感、覺得、認為、估計,不止不科學,更是不負責任。

有人調侃,就讓這群校長繼續「目測」所有東西吧,讓他們試試之後不論作甚麼決定,都會成為箭靶,好讓天文台員工可以輕鬆一點,打風落雨時不用再萬箭穿心。

假如「目測氣象」之舉成功,我提議提名這群校長,角逐下年度諾貝爾獎(因今年已截止),目測估計,勝算極高;到時,香港就不用再靠見過Steve Jobs的創科局長,也可成為全球科學家趨之若鶩的創科之都。

覆核王申請21次法援=法援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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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K@法夢
編緝:小巴@法夢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之前透露,法律援助署認為他多次申請司法覆核行為屬濫用《法律援助條例》所提供的服務,故打算發出命令,法援署將不受理他在未來3年內提出的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法律援助規例》(Legal Aid Regulation)第11條指明,如果有法援申請人不是因同一訟案申請法援,而是在其他情況下申請法援被拒4次或以上,而署長覺得其行為構成濫用,署長有權命令法援署均不予考慮他日後提出的任何申請。

此文先不處理郭生所提出的每個實質申請,我們想提出的問題是,多次申請司法覆核案的法援真的屬於「濫用」嗎?以往申請法援去啟動司法覆核案件被認為是政治化,很早以前就得到梁美芬、陳恒鑌及謝偉俊等建制派的關注。法援署又如何判斷是否屬於濫用呢?是不是很多沒有可爭辯性的案件都是由同一個人不斷提出所導致呢?

且看2017年法援署(就財政預算案的回應所作出)的資料:

過去3年(即2014至2017年,法援署在民事及刑事案件上批出證書的數目為10,216,9579,9519;而這三年的29,314張批出的證書當中,只有208張是批給司法覆核案的。

看往年的數據可見,一年接獲涉及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數目不多於1000單,但批出的比例非常少;而批出證書的法律費用不超過4千萬,只佔司法覆核案每年花費佔法援費用總額的約5%。這些批出法援的司法覆核案中,只有15人有重覆申請,相關的司法覆核案也只有35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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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法援署資料

三年間35單的個案就讓建制派再三追問,加鹽加醋說這些人破壞法制,不但讓公眾有錯誤印象重複申請的人均屬無理,更對我們維持公平審訊的法律援助署受到不必要的壓力。

我們必須要對法援及司法覆核制度內的機制有信心。學謝偉俊議員話齋,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申請法援的門檻不會因為案件的性質來決定,而是按(1)申請人的財政狀況(經濟審查、means test);(2)個案法律上的勝算(案情審查merits test)。

由於法援署並非仲裁司法部門,他們亦不應自行「預先審判」申請人,早在1999年Nguyen Trong Son案中已訂明,法援申請人只須證明法庭有合理,而非虛幻的理由判出對他有利的判決的話便已足夠。這些的基本門檻讓法援署可以維持他們應有的司法行政工作,向沒有資源且有合理可能勝出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再者,司法覆核案跟人身傷亡及勞資糾紛的案件的理念相似,都是旨在向被行政失效及不公所侵害的當事人提供法律上的救濟措施,甚或憲法權利的申請。要成為司法覆核的申請人,申請人也必須證明當中的行政決定與他自身有關,影響到他的實質利益。過往區慶祥法官在郭卓堅2016案(公屋鉛水)就討論到這一點,指儘管案件可能涉及須被糾正的行政失當,但法律要求申請人最起碼比「想要介入的好事者」或「搞事者」更多。申請人必證明他是被直接影響的。這就是法律上要求申請司法覆核提供的門檻。

如果一申請人的法援或司法覆核申請因為法律門檻被拒,是非常合理的。但假若法援署以行政決定的方法,拒絕受理申請人三年內所有法援申請,(1)該按《規例》的行政決定直接架空了《條例》要求法援署按經濟及案情審查批出法援的行政職能,並不合法;(2)該申請人《基本法》第35條中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憲法權利受損,行政決定亦與行政目的不相符,很大可能屬於違憲。

法援署對郭生作出三年內一概不受理其法援申請的決定,又是否真的會減少法援「被濫用」?有興趣的請留意法夢下一則文章:「司法覆核濫用論」的終結。


楊庭輝:教育自主淪喪,如何抵抗官方國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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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Alex Leung
作者為《香港革新論》共同作者

新特首林鄭月娥上場在即,新增50億教育撥款,成為新政府施政重點。但諷刺地,教育卻極可能是未來5年,香港流失得最快的自治權之一。

根據《基本法》第136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包括教育體制和管理、教學語言、經費分配、考試制度、學位制度和承認學歷等政策。」,教育自主明確屬於香港自治範圍。但近來種種跡像顯示,特區政府的教育自主權正不斷流失 ── 去年1月,國家教育部將與香港教育局的例行會議,升格為一年兩次的「會商機制」,到今年初國家教育部再在《2017年工作重點》上,明確定下「全面落實中央對港澳教育工作的各項任務」;言猶在耳,特區政府署理教育局長楊潤雄月初在立法會上證實,指香港教育局與國家教育部早於去年1月,已確立定期一年兩次舉行工作會議之「會商機制」,至今已亦已舉行了3次,包括去年1月、8月及今年2月,但楊潤雄拒絕透露會面內容。

北京對香港教育問題,將由原來只講交流合作,改為直接插手管理,其實毫不令人意外。官方教育,從來是塑造身份認同最有效之工具,《想像的共同體》作者安德森,就將為政權服務之國族主義教育,稱之為官方國族主義(Official nationalism)。香港主權自1997年7月1日起便移交到中國後,有關港人「人心尚未回歸」之說法,就一直是北京念玆在玆的議題。早在2008年,中國天朝主義論述捍將強世功,就在其著作《中國香港:文化政治與視野》中表明,北京有必要模仿英國在管治香港時,所採用的「洗腦贏心」策略,也就是必須正面處理港人在英殖時代所接受的意識形態和教育,為了撥亂反正北京有必要在港照辦煮碗,務求「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令港人人心轉向支持北京在港行使主權,與此同時唾棄英殖政府。換言之,對強世功之流的中國天朝主義來說,他們不過把香港視作中國殖民地,所以一方面認定英國當年以「洗腦贏心」控制港人,另一方面又聲言要蕭規曹隨殖民管治手法,實際上就是要對香港人進行再殖民。由此路進,就能理解北京近年以「國民教育」、「基本法教育」、「中史教育」等不同名目,都是要為官方國族主義嗚鑼開道;再到今天以「會商機制」之名,直接插手香港教育之脈絡 ──上任特首曾蔭權早在《2005施政報告》中,便初試啼聲提及「國民教育」一詞;在主權移交達十年之時,曾氏在《2007施政報告》中大篇幅談論港府在推動國民教育中的角色;曾氏在《2010施政報告》提倡「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獨立成科,並期望能在2013-2014年落實推行;此所以梁振英2012年上台後,第一炮便是強推國民教育;儘管國教獨立成科功敗垂成,但北京對滲透洗腦國民教育從不死心,張德剛、張曉明等京官在不同的場合,均直接間接譴責本土思潮,指責香港年輕人缺乏對國家的正確認識,故有必要加強愛國教育,官方國族主義遂以「國民教育」、「基本法教育」、「中史教育」等不同名目,堂而皇之地進入校園。

在天朝中國的步步進逼下,香港教育自主權已經淪喪;今天的香港教育局,已仿如「外來政權機關」,寄望港府官員能夠在教育上,敢於守護香港之獨特歷史、語言和文化、甚或在官方教育上保留空間予「香港人」這個身份認同,可謂是緣木求魚。故此,香港人除了一如既往地警惕和抵抗北京和港府各式各樣的洗腦教育外,亦要積極開拓民間本土教育的空間,以「民間自治」的進路,透過公民社會推動各種本土歷史、語言和文化之教育活動(例如導賞團、分享會、講座論壇、短片漫畫等等),以抵抗官方國族主義之壓迫。

〈延伸閱讀〉
【革新保港 民主自治 永續自治 ── 香港前途宣言】
【《香港革新論》 Facebook】

本文章原刊於《蘋果日報》評論版,特別鳴謝作者及《蘋果日報》授權轉載。

【舊區重建短評】加碼賠償租客是煙幕? 市建局沒告訴你的四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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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舊區街坊自主促進組

市建局自2001年成立後以來,一直沒對受影響租戶的補償作出調整,在租金不斷上漲的環境下,過去十多年得不到安置的逾千戶基層租戶,只能領取著微薄的補償金,被迫在惡劣住屋環境下繼續生活,未能在重建下改善生活質素,亦令市區重建策略中所謂改善居住於惡劣環境內的居民的生活,成為一紙空談。

直至前日,在多年來多個重建區的關注組奮力爭取下,市建局才突然在記者會上坦承過去十多年忽視了租金不斷上升的情況,宣佈將提高住宅租客的補償金額,並承諾今後每年會參考差餉物業估價署公佈的租金指數作出調整。

然而,新政策的實施能否有助改善基層重建戶的安置問題,有四點值得我們再探討。

一)租戶要合理安置,而非賠償金

重建租戶只能在安置或補償中「二選一」,絕大部份重建戶要的是合理安置,而非賠償金。

現時基層住宅租戶在市建局重建下,一般只能在安置或法定補償「二選一」,若選擇了安置,則沒有法定補償;如租戶選擇領取市建局的補償,原先在公屋輪候的號碼會被凍結兩年,或兩年內不能申請公屋。由於市建局在記招及新聞稿上皆未有對此作出解釋,為免公眾以為重建戶「又有安置、又有賠償」,先特此澄清。

根據我們過去在不同重建區的經驗,絕大部份基層重建戶均希望得到有穩定居所的安置,皆因現時私人租務市場缺乏租務管制,易被迫遷及瘋狂加租,加上舊區重建不絕,基層可負擔的租盤愈來愈少,故重建戶大多不希望領取市建局的補償金,在私人租務市場上繼續任人魚肉,愈住愈差。

即使現時提高最低法定補償金由現時的七萬元增加至十六萬元(一人租客),或現時的八萬元增加至十八萬元(二人或以上家庭),但相信對基層租戶以至夾心階層的重建戶來說,基本的希望是有合理安置,在穩定居所下建立家園,而非接受金錢補償。

二)拆人家園,無得安置?

作為公營機構的市建局有責任提供安置的選擇給所有受影響重建戶,應釋放更多土地興建安置大廈,而非試圖以「錢」讓租戶接受迫遷。然而,由於市建局過去一直以來均以公屋作為安置居民的主要途徑,若重建戶不符合公屋資格,如稍微超過入息,亦會因此被剝奪資格。因此,過去我們目睹會選擇補償金的基層租戶,大多不是自願,而是因為被市建局剝奪安置權益,「無得揀」而被迫接受。

在民間團體及各區重建居民爭取下,市建局於2015年12月開放由其前身土地發展公司於90年代興建的4棟安置樓宇,用作安置不符合公屋資格(如稍微超過入息)的重建戶,但卻拒絕以部份重建地盤興建新的安置大廈。

過去一年,市建局在土瓜灣宣佈五個重建項目,影響逾千戶基層租戶,安置大廈只有四棟,是否有足夠單位安置土瓜灣的重建戶,以及未來新重建項目的居民?若否,屆時市建局是否打算沿用過去做法,試圖以「錢」代替合理安置,若居民不接受,則以法律行動迫遷?

三) [迫遷]定義不明:突顯市建局無視民間疾苦

市建稱優化政策同時適用於重建項目被業主迫遷的合資格住宅租客及小商戶,惟「迫遷」定義不明。

重建區歷時3-4年,租戶隨時被業主拒絕續約、加租以及失修等等而被迫搬離,過去一旦搬離則隨時喪失原有安置或補償權益,市建概不負責。現時市建局說「該優化政策亦照顧一些在市建局成功收購物業前被業主迫遷的住宅及非住宅租客。 」,但卻沒具體交待租戶在什麼情況被迫離開才算迫遷。

〈案例一〉單位天花嚴重漏水,業主因市建宣佈重建拒絕維修,租戶感無法忍受,這是否算作迫遷,可申請有關計劃?

〈案例二〉業主覺得租戶有賠償或安置,因此在市建局宣佈重建後大幅加租,租戶無法承擔加幅,只好離去,又是否算作迫遷,可申請有關計劃?

若市建局認為以上情況不算迫遷,那是否要租戶在惡劣住屋環境下無了期地啞忍,直至數年後成功收購業權方獲改善?

再者,市建局高調宣佈提高租戶賠償金,會否刺激重建區新一輪加租,市建局對此是否有應對的保障策略,如明確交待若租戶被大幅度加租,亦可申請有關計劃?

事實上,在今日(6月14日) 本組就收到土瓜灣啟明街/榮光街項目租戶求助,指業主說市建局已登記了他們的存在,故要趕走他們自用。

四)患土地分配不公,而非供應不足——銀彈不是解決方案

基層以及重建戶面對住屋困難的問題,不是「銀彈」可解決,亦不是土地供應不足,是源於土地分配不公問題。

現時市建局將所有重建地盤均用作興建私人豪宅,安置卻動用公屋資源,又不興建安置樓宇,根本對基層住屋困難毫無貢獻。

長遠而言,市建局應用重建地盤興建更多安置房屋及交還部份地盤讓房委會興建公屋,方是解決重建戶及基層住屋問題的根本。

老夫殺病妻不一定是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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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近日一單老夫勒斃病妻事件,傳媒報導都稱為「慘劇」、「悲劇」,但觀乎傳媒對案情的報導[1],當事人選擇了在現行制度最高價值的解決方法,並付諸實行。這當然必須基於幾項假設。

一個中風癱瘓的病者,失去肉體自由,自然受盡折磨,生無可戀;又牽連到耐心照顧她的老伴,倍感內疚,有抑鬱乃至想輕生的念頭很正常,但肉體無法動彈,無法自殺。照顧者負擔重,心力交瘁,根本失去了自由。兩個人這樣困在一起,感情多好也容易消磨。其弟表示照顧者腳有關節痛,又有小腸氣,本身已很辛苦。他形容兩人恩愛,老翁對太大的照顧無微不至。

然後老翁做了個決定,就是殺人。殺人後他很冷靜,還去吃個早餐才施施然自首。看來他是已經計算過利害:在現行制度下,殺人會坐監,他已經80歲,看來要在監獄度過餘生。在他肯定了年老愛妻其實也不想活的並希望結束生命前提下,相比起看著老婆受煎熬,及自己要每天照顧的辛勞,他可能寧願選擇自己受牢獄之苦,並夫妻相隔。如果雙方也更好過,他在思考過後,得到老婆同意才實行,是將最悲劇的現狀改善了。當然實際情況只有他倆才知道,所謂「想死」也難以知道有幾想[2]。

世上較極權的地方有死刑,越極權方法越殘忍,諸如犬決和槍斃;另一國度,在崇尚人道主義下尊重人的意願,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病患,或者證明自己「人生滿足無遺憾」,容許合法安樂死。中國人對死的忌諱很深,器宮捐贈還有人說要留全屍,更難以看到「主動死」的價值。

學術上有一個健康指數的計法,不只計生存年齡,只計健康生存的年數,若有嚴重病患,指數將打折。所謂快樂和尊嚴,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是長命百歲;但對某些人來說,是生活的品質。如果我患長期病老生不死,綁在病床,永遠不能醫好,在預料永遠痛苦的前提下,我也寧願屋企人拔喉。問題是主動殺人有很多法律責任,現在只能是放棄救援。

安樂死的議題,西方國家已有廣泛討論,並在瑞士和荷蘭等國不同程度地實行,如何清楚人的意願,防止濫用,法律等問題都有參考,由殘障人士斌仔寫信給董建華要求安樂死時已應展開討論,但香港的保守程度仍未容許議題上在香港上架。老夫殺病妻是悲劇,是悲在殺人可能已是最好的選擇;很多人,連做這個選擇的勇氣或能力都沒有。

有人說,不應只推安樂死,也要改善長期照顧服務。大多數人都貪生怕死,未必會用到安樂死,但有了長期照顧,最少老翁有多點自由。給人最多的選擇,是改善生活最好的方法。

最後重申一次,這是一單謀殺案,他需要受制裁,不是要歌頌老翁殺人,他也不是英雄,本文旨在說明制度的問題。

註:

[1]雖然香港傳媒的報導質素… …但將就下

[2]真正意願是靠老翁去衡量的,他的衡量準不準確,他為甚麼有判官的權力,就不在此討論了。其中一個反對安樂死的原因,可以是無人能真正知道自己是否想死,包括本人。另一個原因,是沒有人及制度有權力去衡量別人想不想了結生命。

鄉紳都高呼程序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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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區議會洪水橋新發展區工作小組昨天舉行會議,但早在會議舉行前,城規會五月底經已將發展大綱圖刊憲,令出席議員高呼程序不義,視議會為橡皮圖章,也不見過往五輪諮詢提出的意見及反對理據引用到刊憲草圖上。

會上金句四射,摘錄如下:

張木林(屏山南):「若拆我屋又冇賠償方案,仲要資產審查,是法西斯行為,如不改善賠償方案,發展哪裡都寸步難行。」

鄧慶業(屏山中):「將發展的快樂建立在受影響者的痛苦身上,受影響者應獲得更清晰的資訊。即使賠夠一百萬,但安樂窩沒有了,今天的租金水平又能負擔幾耐呢?難怪有人要抱著石油氣罐都唔願意離開。」

鄧家良(廈村):「生於斯長於斯,住寮屋幾十年是我的選擇,經過三次諮詢都沒有公佈賠償方法,卻常常講東北,但兩區的經濟價值不同,要求以今天的經濟價值重新審視賠償安排。」

麥業成(鳳翔):「拆人間屋,然後逼人買貴屋,1949年打土豪就是打這種人,特區政府今天卻淪為土豪。」

周永勤(瑞華):「政府收地發展政策向來被指是官商勾結,即使是甲級農地政府收千二蚊呎,發展商起私樓卻賣二萬蚊呎。」

姚國威(宏逸):「未解決基本問題,正如邊間酒樓擺酒都未決定,就有人拿著菜單問好唔好,是唔合理的。如果今天小組傾發展草圖,就是默認它。」

沈豪傑(十八鄉東、區議會主席):「不單是洪水橋,更要求元朗其他受發展影響的村民都能夠無入息無資產審查下獲政府安置,因為不是村民要求政府買他的屋,而是沒有選擇下被政府收去房產。」

在一面倒的反對聲中,會議以19票贊成,零反對、零棄權通過「強烈反對洪水橋及廈村分區計劃大網草圖及擬議修訂刊憲,並要求有關修訂在充份諮詢元朗區議會後才重新啟動刊憲程序,在此之前,本會堅決反對擬議之一切修訂。」

議員及到場旁聽村民,最關心的,是拆遷的安置和賠償細節。發展局助理秘書長黃立基表示為新發展區製定了特惠補償,包括在洪福邨附近由房協興建2,100個資助出售及出租單位,原區安置村民,預期2024年落成,但上樓資格要合乎規定,包括未享用過資助房屋、現居於82/83已登記寮屋並住滿十年等。若選擇出租房屋,仍需合乎房協資產及入息審查;若選擇出售房屋,則無須通過入息或資產審查。發展局又表示在房委會公屋的基礎上另外提供房協單位,已回應了放寬審查及更多安置選擇的公眾意見,因為房協的審查較寬鬆(以四人家庭入息上限為例,房協乙類房屋為41,000元,房委公屋為27,000元)。會上更聲稱將向發展局局長建議行使酌情權,對一半以上成員為長者的住戶豁免資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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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發展局希望待安置屋邨落成後才進行清拆,所以2019年開始工程時不會涉及任何私人土地,2020年才涉及1公頃私人土地,2021年再多收10公頃,到2024年落成上樓後才增大清拆範圍,到時累積約36公頃,也只佔洪水橋新發展區私人土地約十分一。

政府目標是要將洪水橋發展成為可容納21萬人及提供15萬個就業機會的新市鎮,每當遇到抗議聲音,往往就會換來「不發展哪有屋」的反擊,問題不是簡單二元對立的「發展 / 不發展」,而是發展規劃過程有沒有經過民主諮詢,最受影響者會否因為最弱勢而往往成為最後被知會者。即使看似擁有權力的區議會,面對洪水橋發展時也深深感受到被忽略,也反映政府近年的發展思維和模式,是綑綁式要你全盤硬食,不容許將細節逐一拆開討論,一想深入討論就要你負起拖慢香港向前的罪名。

洪水橋尚可再三開會諮詢,但橫洲命運已在最後倒數,八月二日就會化為官地,村民何去何從仍是一籌莫展。當政府主動向洪水橋提出原區先安置後清拆、行使更多上樓酌情權時,只隔三、四個輕鐵站的橫洲三村,為何落得更不瞅不睬、寸步不讓的境況?只因為洪水橋被劃為「加強版傳統新市鎮模式」而橫洲三期發展不是?難度兩區村民一旦拆屋被逼墜入私人房屋租務市場後,面對的租金壓力會不同?縱然洪水橋的安置償贘方案尚有不少爭議空間,至少橫洲三村應與洪水橋看齊。

一個元朗,兩種制度,「厚」此薄彼,公義何在?

領展賣盤4個月 新田圍商場街市衛生惡化 租戶被拒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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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領展於2月中以4.61億,向佛山順聯集團出售沙田新田圍邨商場,至今4個月,商場、街市及停車場的環境衛生惡化,嚴重影響居民生活。近日更有兩個街市租戶被拒續約,須於6月尾離場,其他租戶擔心陸續被迫遷。沙田區議員程張迎昨晚(6月15日)於新田圍社區會堂召開居民大會,約有100名居民及租戶出席,促請管理公司盡快解決問題,並要求食環署介入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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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張迎提供)

區議員促食環跟進

程張迎指出,商場於2月中旬正式轉手,交接期由耀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臨時管理,新昌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則於5月進駐;4個月期間,因為管理人手及資源不足,導致商場、街市、停車場等地出現嚴重衛生問題,地上水漬斑斑,老鼠橫行,環境惡劣令居民無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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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張迎提供)

程更指,停車場出入口的設備不足,由於使用遙距操控,車輛進出需致電控制室操作閘桿,非常不便,更一度因妨礙消防車出入而拆下閘桿,1個月後才完成維修。

程指已去信食環署,聯絡沙田食環署總監,要求視察環境,並印製單張向業主反映。他希望管理公司與業主加多溝通和合作,為未來的商場管理方向達成共識,又望得到政府部門協助,對抗財團欺壓。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坦言議員能力有限,縱使增加與政府部門合作,仍難以迫使大財團就範。林批評業主購入商場後,不肯投放資源管理,他期望新昌及居民一同向業主施加壓力,處理當務之急。他又指會去信食環署署長,要求當局嚴肅跟進,盡快改善商場的衛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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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張迎提供)

租戶被拒續約 月尾離場

經營理髮店的張先生指,他的租約於6月6日到期,業主於4月15日致電告知不再續約,更於5月29日再次致電,要求他盡早遷離街市,經洽談後張先生獲准繼續經營至6月30日。對於租戶不獲續約一事,業主給予的書面回覆為「續約與否是雙方自願性質」,指會參考租戶交租紀錄,衛生情況等因素決定是否續約。

於街市經營雜貨店的租戶於5月下旬獲悉不被續約,更被要求於租約期滿當日(6月15日)即時撤走。租戶要求延長經營期清貨,經洽商後,業主答允讓雜貨店經營至6月30日。

程張迎認為,切合居民需要的零售服務最為重要,同時亦應該捍衛租戶的經營權,對於業主拒絕續約表達強烈不滿。程表示上星期曾與被逼遷的租戶及各座代表開會,惟一直未有得到業主的正面回應,業主只以公司未有新的發展規劃作搪塞。他指責業主漠視居民需要,促請停止迫遷無辜租戶。

黃女士
(左起)租戶黃女士、區議員程張迎

租戶:衛生問題是迫遷手法

黃女士於邨內開設洗衣店逾20年,她表示從未見過如此惡劣的場景。她形容業主的態度是「當你唱歌」,不願意與居民、租戶直接溝通,更指惡劣的衛生環境是逼走租戶的手法。

榮圍樓互助委員會主席鄭太對現時商場聘用的清潔公司極為不滿,她指曾親眼目睹清潔工友於商場5樓把發泡膠箱丟下去,警衛的回應竟是已事先觀察過周邊沒有途人,才直接丟到下面。她希望管理公司與清潔公司協調,認真做事而非敷衍了事。有居民希望改善新田圍邨的周邊設施,如改善通往鄰近的新翠邨的長石梯等。

韋經理
新昌管理公司代表

新昌:已作即時處理

新昌管理公司代表韋經理表示,接手管理新田圍商場以來一直跟進現存問題,亦有作即時處理,例如已把停車場出入口的接駁電話轉成較可靠的直線電話,避免無人接聽的情況;另外新昌接手1個多月來,已經進行3次通渠,更成功向業主爭取資源,以解決渠道淤塞的根本原因。他強調新昌具專業性和公民責任,將首要致力解決邨內保安及衛生問題。

記者隨後上前詢問有關清潔公司的問題,惟韋指採訪需向公司預早申請,拒絕回應。

記者:呂頌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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